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
现将《重庆市2013年度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重庆市2013年度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市社区卫生人员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项目要求,特制定重庆市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对在岗社区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服务能力培训,使社区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掌握全科医学理念和团队服务模式。遴选一批业务好、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骨干进行师资培训,提升基层带教水平,形成社区卫生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师资培训
培训对象:为每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6名带教师资,包括全科医师,注册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各2名;没有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县,需推荐一个公共卫生开展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培训,包括全科医师,注册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各1名。合计培训师资306名(各区县具体任务数见附表1)。
培训时间:2014年4月—5月,共分为六期,每一期培训时间共5天(各区县参加培训的期数和时间见附表2—1)。
培训实施: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协助完成。
(二)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分别对44名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129名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312名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各区县具体任务数见附表1)。
培训时间:2014年5月—6月,共分为三期。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培训时间共7天,其余人员培训时间共5天(各区县参加培训的期数和时间见附表2—2)。
培训实施: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区县卫生局协助完成。
(三)全科医生培训、注册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全科医师1—2名、注册护士1—2名、预防保健人员1—2名,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全科医师1名、注册护士1名。合计培训全科医师550名、注册护士550名、预防保健人员244名(各区县具体任务数见附表1)。
培训时间:2014年4月—6月,全科医师和预防保健人员培训时间各30天,其中,理论学习20天,实践培训10天;注册护士培训时间25天,其中,理论学习15天,实践培训10天。
培训实施: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华医网和各区县卫生局协助完成。
理论学习由华医网承担网络教学,实践培训由各区县卫生局安排在接受过师资培训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学习后参加统一考试。
(四)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药学和检验)
培训对象: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1名社区药学或社区检验工作人员。合计培训社区药学人员87名,社区检验人员86名(各区县具体任务数见附表1)。
培训时间:2014年9月,培训时间共25天。其中,理论学习时间15天,实践培训10天。
培训实施: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各区县卫生局协助完成。理论集中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习,实践培训由区县卫生局统一安排在辖区内综合性医院,完成学习后参加统一考试。
三、培训内容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资培训。
1、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理念再巩固。
2、全科医师、注册护士和预防保健教学知识分类培训。
3、全科医师团队服务及教学能力综合实践培训。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大纲》执行。
社区卫生服务概念。全科医学概念和发展历程;社区卫生服务概念、发展历程及服务功能;国外社区卫生服务情况介绍。
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解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准入标准;深化医改相关政策和任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者管理能力。主要包括卫生领导力、团队建设和自我成长。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技术。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宣传推广。
(三)社区全科医生、注册护士及预防保健人员培训。
培训“11+1”的内容,即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理念。
1、基础知识。主要为医改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理念、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及规范等。
2、专业知识。主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同时结合《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通知》11类服务。
3、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培训。
4、社区实践。主要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要求掌握的11项基本操作技能。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按照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康复等七个专业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执行。
1、社区药学专业人员:以能按照优良药品调剂规范完成处方的审核、药品调配、发放和进行常用药物咨询和宣教工作为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区药学服务总论、社区药事管理、临床药理学、社区药剂学知识等6项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培训。
2、社区检验专业人员:以掌握血、尿、便三大常规检验技术为重点。包括血液学检验、体液学检验、常用临床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以及检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与方法等5个方面的理论和技能培训。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市卫生计生委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专项经费解决,送培单位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差旅等相关费用,培训期间学员的工资、福利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平均奖励绩效工资等基本待遇不变。
五、培训颁证
(一)学员学习期满,并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计生委颁发《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发放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师资培训学习期满,并通过师资认证资格考试合格者,由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颁发《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师资合格证书》,并发放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根据日常培训情况,结合培训效果评估,推荐评选出优秀学员、优秀带教老师、优秀实践基地和优秀组织区县,由市卫生计生委通过目标考核得分、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等形式表示嘉奖。同时,对组织不力的区县及实践基地进行通报批评。
六、培训要求
(一)加强管理。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负责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并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的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记录,统计自2011年度起,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参与培训的课时累计,并下发各区县,加强信息管理。各区县卫生局要督促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教学点和实践基地认真组织培训工作,并对各培训教学点的工作进行定期指导和检查。要落实专人负责培训项目工作,及时收集培训回执,并核对学员培训记录,做好信息管理,避免重复培训和漏训,防止非专业人员替代培训。要选择业务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有一定带教能力的在岗职工(包括聘用人员)参加师资培训。
(二)明确任务。各培训承办单位要细化项目任务,明确培训任务,组织培训师资,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尽快启动全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2014年10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三)精心组织。各培训教学点、实践培训基地的工作均要周密计划、严格管理,做好考勤签到表、问卷调查表、学员反馈表、考试成绩记录表等相关痕迹资料的管理。加强与学员的沟通和交流,及时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培训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七、培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祥见附件。
附件:1.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培训时间安排表
3.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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