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切实掌握各地《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指导地方病防治工作,根据《规划》终期评估方案的要求,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于3月下旬至5月对各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贯彻落实《规划》目标、履行部门职责情况。
(三)各省(区、市)制订落实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等防治管理情况。
二、时间、人员安排
(一)3月29日至4月2日,考评组对已经完成省级评估的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宁夏12个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5月24日至28日,考评组对其他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考评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评组开展现场考评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全面。
(二)尚未完成省级考评验收的省(区、市),要加快考核评估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省级考评工作。
(三)全国考评验收工作结束后,我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向国务院报告有关情况,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考评验收结果。
联 系 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张树彬
联系电话:010-68792352
附件: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组人员安排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组人员安排
组 别 |
日 期 |
省 份 |
人 员 |
第一组 |
3.29-4.2 |
河 北 |
组长:许宏智
组员:张 波、申红梅、夏雅娟 |
第二组 |
3.29-4.2 |
山 西 |
组长:常继乐
组员:徐 莉、刘守军、边建朝 |
第三组 |
3.29-4.2 |
黑龙江 |
组长:颉学辉
组员:牛健平、许舒野、王健辉 |
第四组 |
3.29-4.2 |
江 苏 |
组长:王正荣
组员:谢 辉、邓佳云、徐 菁 |
第五组 |
3.29-4.2 |
浙 江 |
组长:习 红
组员:冯清华、郑庆斯、高彦辉 |
第六组 |
3.29-4.2 |
福 建 |
组长:黄 玮
组员:赵素琴、陈培厚、邹淑蓉 |
第七组 |
3.29-4.2 |
湖 北 |
组长:孙殿军
组员:李 永、刘开泰、魏红联 |
第八组 |
3.29-4.2 |
湖 南 |
组长:王 斌
组员:李 珣、安 冬、刘 辉 |
第九组 |
3.29-4.2 |
广 东 |
组长:喜 乐
组员:李 江、秦启亮、李卫东 |
第十组 |
3.29-4.2 |
广 西 |
组长:朱征明
组员:童亦滨、庞星火、王生玲 |
第十一组 |
3.29-4.2 |
重 庆 |
组长:朱东兵
组员:李凡卡、何多龙、何 平 |
第十二组 |
3.29-4.2 |
宁 夏 |
组长:关晏民
组员:熊继杰、王三祥、王燕玲 |
报告撰写组成员:安 冬、邓佳云、杨 勤、申红梅
统计分析组成员:高彦辉、魏红联、李卫东、徐 菁、刘 辉、
韩贺鹏、刘鹏